35万字| 连载| 2026-06-11 00:20:14 更新
男子离婚当天杀害前妻 抛尸矿洞 二审将开庭审理!备受关注的“男子离婚当天杀害前妻”一案将于6月10日迎来二审开庭。今年2月,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被告人吴某犯故意杀人罪。考虑到案件源于婚姻家庭矛盾,法院判处其死刑、缓期两年执行,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对吴某量刑过轻,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。

被害人高某的女儿李女士表示,案发时她和姐姐均未成年,母亲的惨死给她们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心理创伤。她认为婚姻很恐怖,不敢接触异性。她决心为母亲讨回公道。

案情回顾:2007年8月31日,被告人吴某(1971年出生)与妻子高某(殁年39岁)办理了离婚手续。当晚10时许,高某回到家中,与正在收拾行李的吴某爆发激烈争吵。吴某先用扳手猛击高某头部,又持水果刀捅刺其颈部,致高某当场死亡。随后,吴某驾驶摩托车将尸体运至一处废弃矿洞丢弃。次日凌晨,吴某前往母亲住处,告知自己杀害了高某,之后便逃亡外地藏匿。潜逃长达17年后,吴某于2024年8月19日被警方抓获。
李女士介绍,母亲高某与吴某均为再婚。高某的前夫因病去世后,她独自带着两个女儿艰难谋生,开了一家小理发店。经人介绍,高某认识了摩的司机吴某,两人于2005年6月再婚,婚后未生育子女。吴某没有稳定收入,家庭开支主要依靠高某,夫妻二人常因家庭矛盾争吵,两年后高某提出离婚。对于离婚,吴某坚持要求分割由高某出资建造的房产,并多次威胁要杀害高某。双方最终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:价值8万元的共有住房归高某所有,高某向吴某支付4万元作为财产分割补偿款,其余家庭财产全部归高某。2007年8月31日办理离婚登记后,吴某当场收到了高某支付的4万元现金。
男子离婚当天杀害前妻 抛尸矿洞 二审将开庭审理!备受关注的“男子离婚当天杀害前妻”一案将于6月10日迎来二审开庭。今年2月,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被告人吴某犯故意杀人罪。考虑到案件源于婚姻家庭矛盾,法院判处其死刑、缓期两年执行,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黄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该判决对吴某量刑过轻,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。

被害人高某的女儿李女士表示,案发时她和姐姐均未成年,母亲的惨死给她们带来了难以磨灭的心理创伤。她认为婚姻很恐怖,不敢接触异性。她决心为母亲讨回公道。

案情回顾:2007年8月31日,被告人吴某(1971年出生)与妻子高某(殁年39岁)办理了离婚手续。当晚10时许,高某回到家中,与正在收拾行李的吴某爆发激烈争吵。吴某先用扳手猛击高某头部,又持水果刀捅刺其颈部,致高某当场死亡。随后,吴某驾驶摩托车将尸体运至一处废弃矿洞丢弃。次日凌晨,吴某前往母亲住处,告知自己杀害了高某,之后便逃亡外地藏匿。潜逃长达17年后,吴某于2024年8月19日被警方抓获。
李女士介绍,母亲高某与吴某均为再婚。高某的前夫因病去世后,她独自带着两个女儿艰难谋生,开了一家小理发店。经人介绍,高某认识了摩的司机吴某,两人于2005年6月再婚,婚后未生育子女。吴某没有稳定收入,家庭开支主要依靠高某,夫妻二人常因家庭矛盾争吵,两年后高某提出离婚。对于离婚,吴某坚持要求分割由高某出资建造的房产,并多次威胁要杀害高某。双方最终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:价值8万元的共有住房归高某所有,高某向吴某支付4万元作为财产分割补偿款,其余家庭财产全部归高某。2007年8月31日办理离婚登记后,吴某当场收到了高某支付的4万元现金。